结婚后
亦舒
真想留空一张白纸算了。
人类最大的缺憾是群体生活者。一旦衣食住行四样基本必需品获得满足,天性便会自然而然希企寻找伴侣,一切烦恼,从这里开始。
你看,一只海螺就不用面对这种难题,比较起来,自在得多,所以在卫斯理的故事中,有一个富翁,得外星人协助,变成一只螺,夜夜在一缸水中唱歌,摆脱了牵绊的他,快乐似神仙。
而人就不能如此,非考虑结婚不可,有一句口头禅,凡见到有纠缠不清的人事关系,便摇头叹息曰:惨过结婚。
年轻的兄弟姐妹们多多少少有点憧憬,以为婚后可以解决许多问题,生活起居有人照顾不特已,更合经济划算,试想想夫与妻同时有这种想法,两个人都赢,谁做输家?
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该结婚就结婚。最反对人家问:婚后快乐吗?这同快乐有什么关系。正等于辞工后,同样有天真活泼的人士问:不必上班,快乐吗?快乐同世上一切都没有任何关系。排除这个幻像之后,生活容易过得多。至于结婚后的真相,蔡老澜一直说:“好比黑社会,其间秘密,不能向外人道。”
#每日一文
男人
梁实秋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就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来讲,男人消耗的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南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赛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挑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梅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污纳垢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之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着掻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奕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吋见方半吋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每日一文
预言鼠
星新一
有个人养了几只老鼠,这几只老鼠是老鼠中的精品,犹如精灵一般。
这个人每天喂给老鼠美味的食物,并且精心的给他们擦洗身体。老鼠一生病,他就异常担心,甚至超过了对自己的关心,老鼠跟他也非常亲密。天晴时他们在院子里愉快的玩耍,下雨天就在家里捉迷藏。他们还经常一起去旅行。他感到跟老鼠生活在一起非常快乐,但这并不是他喜欢老鼠的主要原因。他常常抚摸着老鼠的脊背,口中嘟囔:“如果没有你们,不知道我会遇到多少灾难呢!”
原来,老鼠有预知危险的本领。他正是注意利用了这一点,并且深入研究,发挥了作用。
很久以前的一天,老鼠突然都从家里逃走了。他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也就没命地在后面追。朋友们也紧紧跟着他。这时,大地震发生了。真是幸运,因为是在外面,所以他幸免于难。要是呆在家里,肯定会被压在建筑物下。即使不死,也会受重伤。
还有一次,在他外出要上船的时候,老鼠在他的提袋里骚动起来,他立即收住步子,老鼠随之也安静下来。结果,出航的船遇上了风暴,沉没在大海里。
他像这样托老鼠的福而幸免于难的事还有好几回。他想着这些,对老鼠说:“不管怎样,这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世界。今后可要多多关照啊!”
他喂食给他们吃。这时。吃食的老鼠显得惶恐不安。这是危险的预兆。
“啊?将要发生什么事?是火灾?还是水灾?不管它,赶快搬家吧。”
由于事出突然,他也就顾不得价钱的贵贱,胡乱卖掉房子,匆忙搬走了。当然,受些损失也是没办法的。要是磨磨蹭蹭,碰上灾难岂不是更糟!
乔迁新居后,老鼠恢复了常态。他稍事休息,就想弄清自己搬走后旧居到底发生了什么灾难。于是,他往旧居挂了电话。
“喂,喂,我是以前的老住户,想打听一下……”
“什么事?忘了什么东西?”
“不是,我是想知道在我搬走后,您那里有什么变化?”
“唔,好像没什么。”
“不会的,请您仔细想一下。”
“要说嘛,就是您走后不久,住您隔壁的人也搬了。就这样。”
“是吗!新搬来的是什么人?一定是位可怕的人物。”
他热心地问着。他想,灾难这时恐怕已降临到隔壁,自己要是不搬,无疑会被卷入事变中。但是,对方的回答很让他意外:
“不,是位很和善的人。”
“真的吗?”
“是的。因为他非常爱猫,养了很多,所以……”
#每日一文
但是,我的理性说服没有见效。事情不见好转。每每问及他们,总是说好好好,会打扫会打扫。但是第二天进到厨房,还是我在上面描述的情形。
然后,我进入了愤怒声讨阶段,我不再跟他们正面交涉,贴的纸条上也没有了“非常感谢”。甚至有两次和当事人发生正面的冲突。还有一次,我一走进厨房看见灶台史无前例的油腻,柜台史无前例地混乱,忍无可忍发了一次 5.5 级的脾气。那次,我贴在橱柜上的 note 是小诗一首:
为什么就不能打扫一下呢?
为什么?
享受脏?
热爱惹毛别人?
操你大爷。
当然,那首小诗很快被人扯了下来。事已至此,就更不可能好转了。这种情形,维持了一年。
顺便说一句,大家不要以为是我有洁癖。这一点,我妈可以提供罄竹难书的证明。事实上,其他几个室友,都跟我抱怨不断,只不过他们用厨房相对少,所以也没有我这么难以忍受。以前我在博客里提到过的那个老头 Steve,也告诉我这是“30 年来碰到的最脏的一屋人”。那个时不时炒炒鸡丁的美国女孩,也告诉我她已经“害怕去厨房”了。我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做饭频率急剧下降,从一个星期 4、5 次降到一个星期 1、2 次。实在无法忍受每次走进厨房那种扑面而来的脏乱臭,仿佛是又挨了 ABCDE 合起伙来煽的一记耳光。如果不是因为我做这个居住顾问,学校让我免费住房子,我恐怕也早就搬走了。
去年秋天,CDE 搬进来(期间 A 搬走)。很快,他们融入了我们厨房的优良传统,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向孤陋寡闻的 Steve 展示了什么叫真正的没有最脏只有更脏。到这个阶段,说实话,我反而豁然开朗,“出离愤怒”了。我反正是很少做饭了,搞乱厨房的“黑手”同时也成了自己行为的“受害者”——把其他所有本来也爱做饭的人挤走吓跑以后,他们自己用厨房最多啊。这跟红卫兵当年砸烂一切公检法之后没有了斗争对象、于是开始内讧一个道理。想到这里,想到 A 要去收拾 B 丢在池子里的垃圾,C 要把菜板放在 D 弄脏的柜台上面,我简直有点幸灾乐祸了。活该,我心想,在一个无政府的社会里,只有以毒攻毒,以暴制暴。
话又说回来,我自己每次做完饭后,还是要照样把灶台擦得干干净净,不但把自己做饭那一块儿擦干净,而且把其他人弄脏的地方擦干净。为了方便那些愿擦灶台的人,我甚至买了 8 卷卫生纸,免费提供给那些愿意打扫的人。我用我的方式,对他们表达无声的抗议。
两年来,无论在理性说服期,还是愤怒声讨期,出离愤怒期,面对这个厨房,作为一个政治学的博士生,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理性、和谐、正义的公共秩序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它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不可能,它的障碍是什么?
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想过。孔子也想过。制度学派的诺斯想过。新儒家的政治家李光耀也想过。我相信那些刚从森林里跑出来的类人猿,为一块没撒盐的烤肉而掐作一团时,也都发愁过这些个问题。这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别:今天的我们,已经不再象 2000 年前那样思考如何发明轮子、如何使用耕牛了,但是今天的我们仍然在思考如何构造一个社会秩序使得人与人之间不互相残杀、互相伤害、甚至还能够丰衣足食。我们的大脑几千年来飞速进化发展,而我们的人性并不比 2000 前完善多少。我不知道当初那些哲学家的思考是不是由于和老婆就厨房卫生问题掐架引起的,反正我觉得,不把这个厨房问题想清楚,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哲学家。
自由主义者假定人性自私,是有道理的。这不是说自由主义假定每个人都很自私,而是说人性可能非常自私。秦晖老师说过,十个人里面有一个自私,自由主义的假定就成立了。而共产主义的前提,是十个人里面必须十个都无私。哪个前提假设更苛刻,显而易见。
因为人性里面有自私的成分,所以要建立一套奖罚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地趋利弊害。这就是制度主义的观点。比如,如果我们规定,每打扫一次卫生,发奖金 100 块,估计大家都得抢着去打扫了。又比如,如果我们规定,凡是不打扫卫生的人,都要挨一个黑人肌肉男的暴打,估计大家也都硬着头皮去打扫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私有产权来实现责权利明晰、需要政府、警察和法院来强制实施法律。
如果相信人都是有强烈集体观念的,或至少能够被说服得有集体观念的,那就不需要奖罚制度了,有“思想改造”就行了。象我这个政治辅导员那样,与大家苦口婆心地畅谈人生理想,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意识,谈到毛主席的学习雷锋好榜样,从江书记的以德治国讲到胡书记的和谐社会,唐得大家头痛欲裂精神恍惚,宁愿老老实实去打扫厨房,也不愿听我的哄嘛密嘛密哄,那当然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但是显然,我的“思想改造”行动失败了。这就要回归制度了。如果我能够慷慨地每天花 100 美元“悬赏打扫”,或者雇佣一个黑人肌肉男每天跑到我们厨房来举哑铃,制度当然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我没有、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钱。如前所述,我们的居住合同里面明文规定了做饭以后必须打扫卫生,应该说是有相关制度的。但是问题是,这个制度实施的成本太高了。从道理上来说,如果我把这个案子提交给学校的居住办公室,闹到把他们扫地出门,这是一个对他们不打扫卫生的“制度惩罚”。但是,我要“立案”,必须首先揪出在他们这群人当中到底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是真正的、持续的“凶手”,这就意味着我每天要在厨房里守着,看谁做了饭,谁没有打扫卫生,而我们这个厨房,大家做饭时间可以从早上 8 点蔓延到午夜 2 点,我没有时间精力、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时间精力去站在厨房守株待兔。更不要说这其中可能牵涉到的正面冲突、死不认帐、他们联合倒打一耙、与居住办公室周旋、时间上的漫长周期。作为一个“理性人”,对我来说,更“划算”的做法,是少做饭、少去厨房、狂吃沙拉和中国外卖而已。
这就是说,虽然“思想改造”失败了,但是“制度奖罚”的成本也太高。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一个“和谐厨房”呢?事实上,我住在这个宿舍前三年的经历,证明了一个“和谐厨房”不是不可能的呀。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一个最平庸的解释:自觉。而责任的自觉、公德的自觉、对制度条文的尊重、对他人的体谅、对环境的爱护,说到底,是一个文化的问题。
这不是说制度不重要。事实上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相信制度的力量,以及制度改造文化的力量,也就是更相信举着哑铃的黑人肌肉男的力量。但是,由于制度涉及到一个实施成本的问题,我越来越接受的看法是,制度固然重要,而文化是降低制度实施成本最有效的因素。
前天晚上,我又一次以居委会大妈的身份,召集宿舍里几个经常做饭的人,开了一个会。开这个会,说实话,主要并不是因为愤怒。事实上,我早不 care 了,反正过几个月就搬走了,3、4 月份还要回国一趟,现在也很少做饭,所以我还能在这个厨房做饭的次数,已经屈指可数,实在没有理由 care 厨房的风景是否怡人。我开这个会,更主要的,是出于科学上的好奇心和政治上的实验感。就“科学”而言,无论从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论理学哪个角度,我都想了解这种“宁可让自己痛苦也不能让别人好过”的心理机制到底是如何在社会互动中形成、运转的。从“政治”上来说,我不甘心自己带着这个失败的烙印“卸任”,我想说服自己,人的自私、狭隘、不负责任是有限度的,我想修复自己对人性的信心。我想在“退休”之前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我甚至无法通过理性的方式说服同宿舍的几个人做饭后打扫卫生,我怎么能去说服自己相信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理论呢?我怎么能相信自己最推崇的“协商式民主”观念呢?我怎么能够承认公共领域、公民社会在中国文化里面的可能性呢?而沟通理论、协商民主,发达的公民社会,正是我无论从学理上还是情感上最向往的东西。对理性的信念,说得严重一点,是象文字、音乐、辣酱那样支撑我活下去的理由。
应该说,这次会议还算是一个团结、胜利、圆满的大会。自然,每个人都声称自己从来都是打扫卫生的,每个人都认为打扫卫生是应该的,每个人都宣称以后一定会好好打扫卫生。至少,这说明大家还是有一个基本的是非观。
第二天晚上走进厨房,做饭已经偃旗息鼓的厨房……依然是横尸遍野。
我不愤怒,但是恐惧。
仿佛一部恐怖片定格在最后一个幸存者一转身时恐惧的眼神里。
摘自《送你一颗子弹》
#每日一文
喝茶
杨绛
曾听人讲洋话,说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新近看到一本美国人做的茶考,原来这是事实。茶叶初到英国,英国人不知怎么吃法,的确吃茶叶渣子,还拌些黄油和盐,敷在面包上同吃。什么妙味,简直不敢尝试。以后他们把茶当药,治伤风,清肠胃。不久,喝茶之风大行,一六六○年的茶叶广告上说:“这刺激品,能驱疲倦,除恶梦,使肢体轻健,精神饱满。尤能克制睡眠,好学者可以彻夜攻读不倦。身体肥胖或食肉过多者,饮茶尤宜。”莱登大学的庞德戈博士(Dr Cornelius Bontekoe)应东印度公司之请,替茶大做广告,说茶“暖胃,清神,健脑,助长学问,尤能征服人类大敌——睡魔”。他们的怕睡,正和现代人的怕失眠差不多。怎么从前的睡魔,爱缠住人不放;现代的睡魔,学会了摆架子,请他也不肯光临。传说,茶原是达摩祖师发愿面壁参禅,九年不睡,天把茶赏赐他帮他偿愿的。胡峤《饮茶诗》:“沾牙旧姓余曾氏,破睡当封不夜侯。”汤况《森伯颂》:“方饮而森然严乎齿牙,既久而四肢森然。”可证中外古人对于茶的功效,所见略同。只是茶味的“余甘”,不是喝牛奶红茶者所能领略的。
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冽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卢同一气喝上七碗的茶,想来是叶少水多,冲淡了的。诗人柯立治的儿子,也是一位诗人,他喝茶论壶不论杯。约翰生博士也是有名的大茶量。不过他们喝的都是甘腴的茶汤。若是苦涩的浓茶,就不宜大口喝,最配细细品。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末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记不起哪一位英国作家说过,“文艺女神带着酒味”,“茶只能产生散文”。而咱们中国诗,酒味茶香,兼而有之,“诗清只为饮茶多。”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法国人不爱喝茶。巴尔扎克喝茶,一定要加白兰地。《清异录》载符昭远不喜茶,说“此物面目严冷,了无和美之态,可谓冷面草。”茶中加酒,使有“和美之态”吧?美国人不讲究喝茶,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不是为了茶叶税么?因为要抵制英国人专利的茶叶进口。美国人把几种树叶,炮制成茶叶的代用品。至今他们茶室里,顾客们吃冰淇淋喝咖啡和别的混合饮料,内行人不要茶;要来的茶,也只是英国人所谓“迷昏了头的水”(be witched water)而已。好些美国留学生讲卫生不喝茶,只喝白开水,说是茶有毒素。代用品茶叶中该没有茶毒。不过对于这种茶,很可以毫无留恋的戒绝。
伏尔泰的医生曾劝他戒咖啡,因为“咖啡含有毒素,只是那毒性发作得很慢。”伏尔泰笑说:“对啊,所以我喝了七十年,还没毒死。”唐宣宗时,东都进一僧,年百三十岁,宣宗问服何药,对曰,“臣少也贱,素不知药,惟嗜茶”。因赐名茶五十斤。看来茶的毒素,比咖啡的毒素发作得更要慢些。爱喝茶的,不妨多多喝吧。
#每日一文
# 城市和标记
*伊塔洛·卡尔维诺*
你在树木和石头之间走了许多天。你的目光难得停留在什么物体之上,而且只有在认清那物体是另一物体的标记之后才会停留下来:沙上的脚印说明有老虎经过;沼泽宣示一脉流水;木芙蓉花意味着冬天的终结。其余一切都是静默的、可以替换的;树和石只是树和石。
旅程终于抵达塔玛拉。你沿着街道深入,两旁的墙满是伸出的招牌。你眼中所见的并不是物件的本身而是意味着别些物件的、物件的形象:镊子是牙科诊所;耳杯是酒馆;戟是军营;天平是杂货店。雕像和绘着狮子、海豚、塔楼、星子的盾牌:某种——谁知道是什么?——以狮子或者海豚或者塔楼或者星子作为标记的东西。别些标记警告你不准在某些地点作某些事(驾车进入小巷、在亭子后面小便、在桥上以鱼竿垂钓)或者准许做某些事(给斑马淋水、打木球、焚烧亲友的尸体)。寺庙门上的神像都表明各自的属性——羊角、沙漏、水母——让信徒看得清清楚楚以免错念祈祷文。没有招牌或图像的建筑物,可以凭它们的形状以及在城里排列的位置面认出它的作用:皇宫、监狱、铸币厂、学校、妓院。摊子上陈列的货物也一样,“他们的价值不在于商品本身,却在于作为标记所代表的别些东西:绣花的束发带代表典雅,镀金的轿子是权力,书籍是学问、脚镯是滢逸。你遛览街道,它们仿佛是写满字的纸张:这城说出你必须深思的每一件事,叫你复述它讲过的话,而在你自以为游览塔玛拉的时候,其实不过在记录它用来剖析自己各个部分的名词。
无论城的真正面貌如何,无论厚厚的招牌下面包藏着或者隐藏着什么东西,你离开塔玛拉的时候其实还不曾发现它。城外,土地空虚地伸向地平线;天空张开,云团迅速飞过。机缘与风决定了云的形状,此刻你开始着意揣摩一些轮廓:一艘开航的船、一只手、一头象……
#每日一文
# 理发
*内森·杜尔*
我走进昏暗的店铺,形销骨立、蓬头垢面。理发师拧开开关,一个歌手开始在老式收音机里轻声歌唱,电风扇在头顶吱吱作响,传递着一丝生机。我想要怎样,不知道。几个月前我就停止打理。现在,我的脸上,荒草丛生。
理发师点头示意,我轻叹一声,坐下。他用喷壶打湿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然后我的头开始眩晕,惊恐和悲伤又开始灼烧我的喉咙.
几个月前,佛罗里达的医生告诉我,父亲病重。在 X 光下,能看到幽灵般的海星状物体绕在他的脖子上,同时紧紧纠缠着连接头部与心脏的血管。
现在的我依旧提心吊胆,剪刀的声音又将我带到医院里。我睁开眼睛看到一片片的头发坠落在地,理发师从纸袋里取剃须刀.然后我觉得我似乎又闻到了消毒水的味道,看到手术刀片侵入骨节,我几乎呕吐。
几个月前的手术尽可能多地切除了父亲的肿瘤,但仍为时已晚,癌细胞已经扩散到骨骼和血液。父亲躺在医院病床上,脖子上巨大的伤口让他再也无法吃饭和说话。我们昼夜守候,为他准备化疗。房间里一直回荡着医疗蜂鸣器和警报的声音。同时,他的胃里注进流质食物,我们不断轮流擦拭他发烫的额头。我看到他因疼痛而深凹进去的眼球,他在无声地尖叫。
几个月后的现在,在理发师的椅子里,我的牙齿仍在不断打战。身高 6 尺 2 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热爱生活、享受生活的老人。他生活井井有条,喜欢阅读,衣着考究。所以当几年后,我看到在病床上的他时,才会受到如此大的打击。他的胳膊虚弱地低垂着,因为疼痛而神志不清,变形的眼镜挂在鼻子上。我将毛巾放入温水中,在他脸上涂上剃须膏,这是一个紧张的时刻,父亲一直对剃胡须要求严格,但现在,由于他使用的那些血液稀释剂,我不仅不能保证达到他的标准,而且一个极小的失误都会导致他流血致死,此时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在医院的那些紧张的日子里,容不得半点闪失。我们竭尽了所能,然而,几个星期后,父亲还是离开了,在 59 岁的年纪。
痛苦的不仅仅是因为父亲的离世,因为每个人最终都要离开。痛苦还体现在,我们这些在医院竭尽心力地活着的人,要试着摆脱那白色的房间,试着让生活恢复正轨。我尝试了,但似乎消失的只是一天天的时间。
锋利的刀片滑过我的皮肤.理发师将我的头侧向一边,灵活的手腕翻动对付着我荒草般的毛发。他用两根有力的手指扶稳我的耳垂,沿着脸颊到下巴划出完美的线条。收音机里的歌手开始欢歌,理发工具在墙上整齐地排列,阳光开始从敞开的大门里倾泻进来。胡须被很熟练地修剪,我都记不清上一次这样精细的打理是什么时候,我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愉悦。
终于修剪完毕,我看见镜子中的自己,这是一位失去父亲的儿子,同时也是一个有了新发型的年轻男子——我似乎从来没有这样修饰整齐过。理发师满面笑容地打量着他的作品,启动吹风机,然后放下工具在我的头发上涂柠檬发油。荒草般的毛发被修剪掉了,我即将去面对崭新的一天。是的,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每日一文
# 结婚的意义
*几米*
昨天,一个同事说他要结婚了,因为要赶着两个人一起早一点买房子!不久前,朋友说想结婚,因为想要一个孩子,生活实在没有趣味!还听到不止一个人这样说:对方条件还不错,就结婚吧……很多结婚的理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都是这么勉强的理由,让人听不出感情中喜乐悲哀的成分。我仿佛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一个人说,他要结婚是因为很爱很爱一个人,因为想和另一个人永远的在一起……
曾经在书上看到过香港一位女作家都一段话:我们是不是已经处在一个鸡肋世纪?生活上有着太多食而无味、弃之可惜的人情与事物,上至婚姻,下至中午时分匆匆吃下肚的那个盒饭,都可能是鸡肋。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一种不见眼泪的悲伤,和一种不见血肉的折磨;生活仿佛总在制造着一个又一个的缺陷。
有一天,我在街上碰到一个高中时候的女友,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都在不断地相亲,可是一直都没有遇到满意的,我于是问她:是不是要求太高了?是不是要那种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的?因为很熟,所以我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调侃。她笑笑说,不是啊!她对这些倒不是太看重。其实相亲是目的性很强的,就是奔着结婚的,但是她就是没有那种感觉。我知道这种只要感觉的人,是相亲者中最难成功的,就忍不住逼问她到底要怎样的结婚的感觉!
“我只是希望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可以让我觉得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即使不安慰什么,紧些、紧些、再紧些,说他会一直很爱我……”她的表情很坚定,没有一丝玩笑的神情。我忽然觉得有一点感动,像是在这个月光都无法穿透的城市里,看到了一线温情的光。
我想我不一定要求对方一定要让我感觉到切切的相思,苦苦的守候,或者绵绵的爱恋,我的婚姻也只需云淡风轻、细水长流;但是有一天当他向我求婚时,不是因为婚姻能带给他多少实际的利益,而是因为婚姻在他生活中的那份意义。我希望在那一刻他可以给我一个理由,告诉我他想和我相守,一起度过生命中的每次喜怒悲欢,一起相守到老……
即使只是在那一刻……
#每日一文
# 列车上的逃犯
*霍克*
费希小姐坐火车去苏格兰的爱丁堡看望自己的父母。晚上,大多数乘客进入了梦乡,车厢里渐渐安静下来,费希也闭上眼睛,打算小睡一会儿。突然,她感觉到自己的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忙睁开眼睛,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两个年轻男子。
其中一个人很有礼貌地向她打招呼:“你好,小姐,我是钱警官。这是列车上的列车员罗宾。”说着他向费希小姐出示了自己的警徽和警官证。费希小姐看到警官证是爱丁堡警察局签发的。表面被塑封起来,上面的照片比本人更加年轻。
钱警官告诉费希小姐他正在火车上找一个年轻的苏格兰人,那个人有一头深色头发,左边脸上靠近耳朵的地方还有个深红色的胎记。钱警官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的脸上比划了一下:“看到谁长得像他吗?”
费希小姐摇摇头:“没有,他怎么啦”钱警官答道:“这是个杀人犯,我正押送他到苏格兰接受审讯。刚才他去上厕所,趁我不注意就溜了。现在火车的速度是每小时一百公里,他肯定不会跳下去的,一定躲在火车的什么地方。我已经让其他列车员从火车头部开始找。我想请你帮个忙,跟我一起从火车尾部开始搜查。可能有些地方需要你的帮助。”
费希小姐高兴地答应了,她知道火车到终点站还要 7 个小时,抓捕逃犯这种刺激的事能让枯燥的旅程变得有趣一些。
在前往车尾的路上,钱警官向费希小姐简单说明了逃犯的情况。犯人名叫安格斯,在爱丁堡杀了人,后来逃到欧洲大陆,不久前在法国被抓住。钱警官到英格兰来。是到多佛的海关引渡他,然后押往苏格兰受审。刚才上厕所的时候,他趁钱警官不注意,便消失了。费希小姐好奇地问:“你们押解犯人不是要戴手铐吗”
钱警官摇摇头:“我们上火车的时候,有人护送,那边有人接。只要车在开,罪犯就逃不了。所以只有上车或者下车的时候,才用手铐把我们铐在一起。”
三个人从车尾开始,查看了半列火车,可是毫无线索,有列车员跑来告诉他们,火车上有四名乘客见过一个脸上有胎记的人,但是都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儿。然后他们一起走到罪犯逃走的地方。座位附近的几个乘客认出了钱警官,其中一个中年妇女说,道:“我认识你,和你在一起的还有个有深红色胎记的小伙子。”
钱警官解释道:“他是个犯人,我要押送他到苏格兰,他去上厕所,然后好像就消失了。你们见过他一个人离开吗”几位乘客都摇摇头。
“他可能已经跳车逃跑了。”费希小姐猜道。
“不会的,安格斯不是那种自寻死路的人,”钱警官否定了她的猜测,“他是个极端聪明的罪犯。我们动用了欧洲所有的监查系统,才发现了他的踪迹。”
费希小姐猜测着那个年轻罪犯的生活:“也许是因为他的那块胎记,使他受到周围人的排斥,他才走上了犯罪之路,”钱警官摆摆手:“我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很多人的残疾比他还要厉害。而且现在那些东西可以用激光治疗。”他一边说一边把外套的袖子往上拉了拉,这时费希小姐注意到他的右腕上有个小小的文身。刻着“taureau”。费希小姐想,作为警察应该把这样的文身去掉,不过她转念一想,这不是她该管的事情,在现在的年轻人中,这种事情并不罕见。
他们走到厕所那里,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人。”
钱警官冲着里面大声说道:“对不起,女士,我是警察,正在查找一个逃犯,你能开开门,让我身边的女士看看里面吗”门开了一道小缝,里面的人要求看一看警察的证件。钱警官朝着门缝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警官证,门开得大了一点,费希小姐朝里面望了望,除了一个女士,没有任何人。费希小姐回过头,朝着钱警官耸了耸肩。
这时,列车员手中的对讲机响了,他听了一会儿,然后告诉钱警官整列车的人都已经排查过了。只有一个戴着面罩的修女和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少年有可能遮住脸上的胎记,但经过检查他们都不是。
费希小姐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列车员:“这列火车有行李车厢吗”
列车员告诉她火车头后面的车厢里有邮件包,然后强调说:“可那个车厢是锁着的,没有人能进去。”
“如果有紧急情况呢你应该有钥匙吧!”
列车员承认确实准备了钥匙。但不在自己身上,而是锁在小推车里,一般人也不允许进入这节车厢。
钱警官再次拿出了他的警徽和警官证,照片的一个角开始有点卷了。“有这个警徽,在调查案件时,我有权进入任何地方,包括那个邮包车厢。我不会碰你的邮包,我只是想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藏身,”
列车员只好问别的列车员要来了钥匙,带着费希小姐和钱警官穿过头等车厢,来到那扇锁着的门前。列车员打开金属门。车厢里放满了褐色的编织袋,每个袋子上都有粗体的“皇家邮政”字样,袋子顶端都封了口。虽然每个袋子都有一米来高,但恐怕连体格最小的成年人都不可能藏在里面,逃犯安格斯当然不在里面。
钱警官显然对这个结果有些失望,离开邮包车厢时,他问列车员下一站是什么地方,列车员告诉他火车早晨直达爱丁堡,中间不停靠车站。
钱警官有些着急了:“你们可以在纽卡斯尔停一下。”
列车员严肃地摇摇头:“除非是紧急情况,这可是爱丁堡特快。”
“这就是紧急情况!”钱警官愤怒地嚷道,“我必须联系局里,让他们在轨道周围地区搜索,我觉得我的小伙子大概还是跳了车。”
列车员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他在列车高速行驶的时候跳了车,那你也不用担心他跑了。他肯定还躺在那儿等您呢。您可以用我们车上的电话联系警察局。”
钱警官拒绝了他的建议:“不,不可以,只要有个设备,任何人都可以窃听移动电话,包括车载电话。安格斯在犯罪圈子里有很多朋友,他们会帮助他的。我需要一条安全的地面路线,联系爱了堡和伦敦警察局。如果他跳了车,而且还没有死,我们就必须抢在他朋友们之前找到他。”
列车员想了一会儿,接通了对讲机,和列车长通话,说车上有个犯人逃跑了,可能是跳了车,押送犯人的钱警官要求在纽卡斯尔停车,要用最安全的电话线路向上司汇报,列车员一边听列车长说话,一边看了看表。接着他放下对讲机,转过头对钱警官说道:“警官先生,我们会在 34 分钟后经过纽卡斯尔,您做好下车准备,只能停几秒钟。”
“那就够了,谢谢。”钱警官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一些,走到靠近门的座位上坐下。他朝着费希小姐耸耸肩膀:“我们尽力了,车上所有可能的地方都看过了,他旨定不在车上了。”费希小姐转过头,盯着外面漆黑的夜色问道:“你是在爱丁堡长大的吗”
“是啊,不太离家的孩子。以前最远就去过伦敦,这次到多佛是离家最远的。看来我倒真应该呆在家里。”接着,钱警官沉默了。
列车在黑夜里疾驰,当靠近纽卡斯尔郊区时,车窗外才开始亮起来。列车慢了下来,准备在纽卡斯尔做短暂停留。
列车员走上来开门的时候,钱警官伸出手来与费希小姐握手:“我要下车了,谢谢你的帮助。”
“钱警官……”费希小姐一边握住他的手,一边说道,“我还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不是到驾驶室去看看吧?”钱警官冲她笑着,“那里根本不可能。”
“不是,还有个地方我一直没想到。”火车已经停了下来,列车员开始催促警官下车了。
钱警官问:“什么地方?”
费希小姐坚定地望着他:“就在这儿,就在我眼前,你就是安格斯,被扔下火车的是钱警官。”
这次,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并没有继续嘲笑她,而是惊慌失措起来,他一把把她从过道里推开,然后朝车门冲过去。列车员试图抓住他,结果只是让这个想逃跑的家伙摔了一跤,跌倒在站台上。站台上一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赶紧上来扶他。
“我是钱警官。”倒在站台上的人最后一次举起了警徽和有照片的警官证。
费希小姐这次不会放过他了,大声说道:“他在撒谎,他是个逃犯,叫安格斯。”她冲过去,一把夺过警官证,从上面撕下一张照片,下面还有一张完全不同的照片,那个人年纪要稍大一些,脸上有个胎记。工作人员的表情变得严厉起来,他紧紧抓住他刚刚扶起的那个人:“先生,你最好跟我来,冒充警察是很严重的行为,还有你,小姐。”
当他们到达纽卡斯尔的警察局时,已经是凌晨 3 点了,负责询问的警察向费希小姐了解当时的情况:“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个人的,费希小姐?”
“哦,他把证件给别人看,我发现照片一个角开始卷起来,可是证件是塑封的,你明白了吗?照片应该在塑胶层的里面,而不是在外面。我想他是趁着周围的入睡着的时候,在厕所打晕了钱警官,偷了他的警徽和警官证,然后把警察丟下了火车,再把随身携带的多余的护照照片裁剪到合适大小,粘贴在警官证上。”“用什么粘贴呢?”“随便什么黏的东西都可以,比如太妃糖。他拿到证件后只有一个问题要解决,就是必须让火车在到达爱丁堡之前停下来,因为警察在爱丁堡车站等着他,肯定能认出他来。”警察点了点头,继续问:“可是为什么会找到你呢?”
“或许,他认为我这样的年轻女人更容易同情一个失意的警察吧。首先,他让我相信他的身份,然后把钱警官的胎记说成是犯人安格斯的主要特征。然后带着我和列车员一起在车上找了一个小时,这样就很容易让人相信他的确丢了罪犯,也就有借口要求停车下去求助了。”
“这些都是从一张卷了角的照片看出来的?”警察好奇地问。
“还有一件事情,”费希小姐笑了笑,“我看到他的右手有个文身,是’taureau’,这是法语,可是他说最远只去过多佛。安格斯刚从法国来,这个词在法语的意思是‘公牛’,我刚巧懂一点法语……”
“公牛?”
费希小姐点点头:“他的名字叫安格斯,就是‘安格斯牛’的安格斯。我猜他在法国做了这个文身,大概是想获得法国女人的好感,可他却逃不过英国女人的眼睛。”说着,她又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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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家时,我没像往常那样转向回家的方向,而是继续向前走。我要去另一个地方。路上,我遇到曾经被我在班里宣布过讨厌的那个男孩。他略带恐惧地看着我。为了向他表示我对他已不再怀有恶意,我微笑着对他说:
“你好。”
他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小心地看着我。我停下脚步,说出了我应该告诉他的话:
“我并不讨厌你。”
“你说什么呢。”
“我只想把这句话告诉你,请你不要生我的气,把它作为美好的回忆保存起来吧。”
“你真怪。”
“喜欢我吧,因为我也喜欢你。”
丢下被我吓呆了的他,我继续向前走去。他突然叫住了我:“你,要到哪儿去?”
我转身冲他微微一笑,接着又往前走。后边传来他的喊声:“喂,那边是墓地!”
太阳快要落山了,黑暗已悄悄来到脚分,渐渐吞噬掉了我的影子。我感到自己的双颊仿佛被空气染成了淡紫色,心情十分愉快。最近,风总是像画笔似的在我身上抹来抹去。
我来到墓地的入口处。看见附近还有几位带着狗散步的人,心里顿时轻松了几分。一些看上去已经很旧的木制十字架排列在墓地里。值得庆幸的是,里面没有一座日本式的坟墓,我可以不必为幽灵的出现而担惊受怕了。因为在陌生的墓地里是没有什么可避讳的。我纯粹是作为死者安眠的场所选择这个墓地的。
我先在一座墓前跪下,然后双手合十,作出祈祷的姿势。虽然不知该祈祷些什么,我只是向死者表达了敬意。
过了一会儿,我从书包里取出石头,摆到十字架前。我时而摸摸石头,时而抬头看看比我还高的十字架,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我感到,石头和坟墓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亲切。这里躺着许多死了的人们,早晚我也要加入他们的行列。想着想着,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不由地向四周望了望。空气像往常一样飘荡着,毫无空隙地覆盖着我的身体。但它并不像在家时那样令我喘不过气来。我坐在地上眼皮不眨地盯着天空,我被温暖而亲切的东西包围着,置身于这不知来自何方的快乐之中。我不必担心,也不必害怕,更不必悲伤,除了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我的存在之外,一切都消失了…
“小姑娘,快回家吧。不然,妈妈会担心的。”
突然,我被这声音从沉思中唤醒。只见一位牵着狗散步的老人不放心地看着我说:
“真让人感动。你是在给谁上坟吧?”
“啊,是。”
“这是谁的墓?”
我总不能说是自己的墓吧。
我暖昧地笑了笑,收拾起眼前的石头,把它们再次放回书包。然后,我向老人道了别,小跑着离开墓地回家了。
我终于下了决心。我是在十分轻松的心情中下的决心。我为自己心境的变化而高兴。推开家门,晚饭的热气立刻挡住了我的视线。
“怎么回来这么晚,在路上玩儿可不行啊。”母亲漫不经心地说。
“妈妈,你听着。我,我被奇洛咬了。”
“啊,是么。”
“什么‘是么’,不过,我不要紧。”
“什么不要紧?快把爸爸的啤酒拿出来。”
“我不怕狂犬病了。”
“当然不用怕了,那是家狗。”
“什么?”
我像听了什么无法相信的事情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母亲。
“家狗就不得狂犬病了吗?”
“当然啦,已经打过预防针了。”
顿时天旋地转,我几乎昏倒。此前的一切努力都变得毫无意义。我是为了告诉母亲对于晚年没有特别重视的必要才这么一口气地从墓地跑回来的。我感到全身的力气一下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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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的食物
*汪曾祺*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鞴[革旁换米旁]”。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微雪注:*
- 蓍(shī)草:多年生草本植物,古时常用于占卜,也称为锯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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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情
*马里奥·贝内德蒂*
米尔顿·埃斯东瓦曾是个神童。七岁就能弹奏勃拉姆斯的五号作品第三奏鸣曲;十一岁时,他在欧美国家的大都会举办的一系列音乐会上受到批评界和观众的一致欢迎。
然而,当他年满二十岁时,人们却在这位年轻的钢琴家身上看到一种明显变化。他开始过分地注重虚夸的动作、面部的做态、皱眉头、陶醉的眼睛和其他种种类似的效果。他把这一切叫做“他的表情”。
渐渐地,埃斯东瓦练就了一套独到的“表情”。演奏《忧伤》用一种表情,演奏《花园里的小女孩》用另一种表情,演奏《波洛涅兹舞曲》用第三种表情。在每场音乐会之前,他都要对着镜子练习,但是疯狂地崇拜他的听众却认为他的表情非常自然,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喝彩和跺脚声。
第一个令人不安的征兆是在星期六的一次朗诵会上出现的。观众注意到某种奇怪的东西。在他们的掌声中包含着些许惊愕。实际上,埃斯东瓦是用《土耳其进行曲》的表情演奏《沉没的大教堂》的。
但是六个月以后灾难降临了,医生们称之为空白遗忘症。空白的内容是指乐谱。在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米尔顿·埃斯东瓦永远忘记了他的长长的节目单上的一切小夜曲、序曲和奏鸣曲。
令人惊讶的,真正令人惊讶的是,他一点儿也没有忘记他每次演奏时所采用的虚夸而做作的表情。他永远不能再举办一场钢琴音乐会,但是有一点能够使他感到安慰:即使今天,在礼拜六的夜晚,最忠实的朋友们仍然聚在他家里欣赏他的“表情”的无声的独奏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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