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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被捕之後點算好? 日出之際警員上門拍門,或是突然被一堆便衣衝落車按在地,都是不少被捕人士和家人的惡夢。 這段期間又浮起很多「返轉頭拉」的事件,拘捕行動亦未停止。被捕之後、從警署保釋出來後,親友又有甚麼要預備?繼上次《親友被捕點算好》,再和大家分享一下: 1. 點解踢完保都會俾人拉返? 首先,要記得「拘捕」不等於「控告」。 所謂的「踢保」,解作拒絕接受警察擔保。拘捕後,會有一系列調查工作才得知是否落案起訴(控告)。「踢保」就是要求警方「一係即刻告、一係即刻放你走」,可在被拘捕後獲釋或之後續保時提出。「踢保」成功後不受警署保釋條件所限,不需到定期警署續保,也可拿走保釋金。 警察或者會話「你踢,我哋實拉返你」之類(香港警察個page 成日都咁講架),的確「踢保」成功不等於close file,他日若警方認為有證據起訴你,一樣可以返轉頭。但都要先睇證據。 2. 若警察決定落案起訴,幾時會知? 有時,警察會早一兩日致電,叫續保當日「早啲到」「有啲嘢簽」,即刻暗示要落案。當然,經常發生情況是警察直接到府上拍門(不論朝早七點定夜晚),或電話通知要求某日某時到警署。 留意,警察上門很多時會順道搜屋,記緊看清楚搜查令的內容及通知律師。 3. 被捕後會否有案底? 案底一般理解為定罪紀錄。被捕不等於被起訴,被起訴亦不等於定罪。不用過分擔心,被捕不會直接有案底的 。 4. 警署保釋是否要交出旅遊證件? 的確,早前亦有聞被捕人士於機場被查問。若以國安法的罪行被捕,警方可單方面申請要求受調查人士交出旅遊證件。但一般警署保釋條件,只要求交出保釋金和依期叫警署續保,不包括收取旅遊證件的 。 5. 被落案起訴即是什麼程序? 到達警署後,有份起訴書要簽署,內容有被控罪行條文及簡述。警務人員亦會再次警誡,「我無嘢講」的原則依然適用。被起訴的罪行,不一定是最終定案,上庭後控方有時會修訂控罪。 6. 確認起訴後,親友應何時到庭? 簽署起訴書後,一般不會再拘留48小時,而警察都會簽個短期的警署保釋,要求被告於下一個工作天或指定時間出席首次法庭聆訊。所以,親友獲告知起訴後不必立即跑到法庭,相反要弄清楚上庭日子,預備好心情。上到庭,第一堂都甚少要答辯決定認罪與否,要同律師保持良好溝通,商討之後對策。 仲有,記得不要在不適當的地方討論案情。 無論如何,夜半驚魂、徹夜難眠的輪不到正義的香港人。保持冷靜,不要自亂陣腳。有難題,一定要出聲。 (以上只作參考,並非正式法律意見,有問題記得即刻聯絡律師) 梁嘉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