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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媒介素养”浅谈(一) 当我还在学校学习新闻学课程的时候,在回答关于“怎么办”的问题时,一个常用的通式是“提高大众的媒介素养”——也可能写作“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言下之意就是说面对一些媒介问题,其根源在于作为个体的大众未能调适好同媒介的关系,进入到新媒体时代(或者说是网络媒体时代、信息时代)后就更是如此。 媒介素养是一个贯穿大众媒体发展始终的概念。总的来说,媒介素养指的是人们解读媒介信息所需要的知识、技巧与能力。戈公振曾经围绕报刊媒体论述读者应当具有的媒介素养:“知道报纸从什么需要而来,报纸有何种力量,报纸受何种影响。那么,他才可以对报纸有理解和正确的态度……”在这段论述中,戈公振希望能够理解报刊创办的目的,应当如何运用,而它自身有受什么主客观条件限制,也就是理解媒体的运作形式及流程,进而能够更具批判意识地同媒介相处。 因而可以说,“去魅”是媒介素养教育的第一目标。在理解了媒体运转形式的基础上,认识到大众传媒作为社会运行的一部分,是在精心组织下构建的,同时具有着公共性与商业性,故而也带有着它自身的政治与商业诉求。从时至今日的实践来说,大众可能已经在媒体的一次次背离中注意到了这一点。 认识到大众媒体的“非公共性”后,个体就很容易从相信媒体走向反抗媒体的另一个极端。从功利性来说,直接反抗特定媒体(不仅是“某家”媒体,还可能是“某类”媒体)的形式确实有助于受众在个人注意力有限的情况下快速筛选接受的新闻,但长远来看仍有陷入“回音室效应”的顾虑。因而,媒介素养的第二层要求便是在了解到大众媒体其政治经济属性对内容影响的基础上,能够反思媒体与受众的关系,思考各种传媒技术与媒介形态对自己的认知模式、心理感知、人际交往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在人与媒介的关系中掌握好主动权,处理好“信息的接收者”和“渠道选择者”两个身份的关系。 认识到新闻与信息可能受到什么因素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构建的信息,其目的在于对读者产生什么样的作用与效果,从而去除信息中干扰项,有效地利用大众媒介中的信息。做一个掌握主动权的受众,这便是媒介素养教育所追求的目标。 (随笔写作复健,会花几天时间把整个话题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