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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资讯 网警破获“网络开盒”案,重拳打击黑灰产业链 近期,北京公安网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网络开盒”案件,依法打击其背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有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在办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过程中,警方顺藤摸瓜,发现背后隐藏着一个规模庞大的“开盒”信息贩卖网络。经持续侦查,逐步锁定王某康、林某武、王某、刘某彪、孙某恒等5名犯罪嫌疑人。 搭建“社工库”牟利,非法交易个人信息千余次 经查,该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搭建所谓“社工库”网站,对外提供查询服务,累计非法提供个人信息超过1000次。 其中,部分信息涉及社会热点案件相关人员,被用于恶意“开盒”,引发网络围攻与骚扰。涉案网站访问量高达30余万人次,社会危害严重。 2025年4月11日至5月13日,警方将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一审宣判:最高获刑7年 2026年3月20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林某武、刘某彪、王某、孙某恒: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王某康: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万元至1.5万元不等。 网警提醒:什么是“开盒”? “开盒”,是指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并在网络上公开传播,甚至煽动网民进行骚扰、攻击的行为。 其危害不仅限于网络,还可能对受害者现实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一、“开盒”的法律后果 1️⃣ 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权。 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若涉及名誉权、肖像权侵害,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侵权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2️⃣ 行政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5–10日拘留并处罚款 同时,《网络安全法》明确禁止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 3️⃣ 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情节严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同时涉及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将数罪并罚。 此外,司法机关明确: 组织“人肉搜索”、大规模传播个人信息的,符合条件的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责。 二、如何避免“被开盒”? ✔️ 谨慎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等 ✔️ 不参与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 对“社工库”“付费查人”等行为保持警惕 三、遭遇“开盒”,如何维权? 1️⃣ 第一时间取证(关键) 截图、录屏,保存账号、发布时间、传播数据等证据 2️⃣ 平台投诉举报 要求删除内容、封禁账号,防止扩散 3️⃣ 及时报警 如遭骚扰、威胁或信息被贩卖,立即拨打110 4️⃣ 提起诉讼 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严重情况可追究刑事责任 守住隐私边界,不参与、不传播,是每个人应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