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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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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月25日
Vibe Coding 是中年男人的钓鱼 | 原文
发布 4月23日
# 列车上的逃犯 *霍克* 费希小姐坐火车去苏格兰的爱丁堡看望自己的父母。晚上,大多数乘客进入了梦乡,车厢里渐渐安静下来,费希也闭上眼睛,打算小睡一会儿。突然,她感觉到自己的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忙睁开眼睛,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两个年轻男子。 其中一个人很有礼貌地向她打招呼:“你好,小姐,我是钱警官。这是列车上的列车员罗宾。”说着他向费希小姐出示了自己的警徽和警官证。费希小姐看到警官证是爱丁堡警察局签发的。表面被塑封起来,上面的照片比本人更加年轻。 钱警官告诉费希小姐他正在火车上找一个年轻…
# 列车上的逃犯 *霍克* 费希小姐坐火车去苏格兰的爱丁堡看望自己的父母。晚上,大多数乘客进入了梦乡,车厢里渐渐安静下来,费希也闭上眼睛,打算小睡一会儿。突然,她感觉到自己的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忙睁开眼睛,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两个年轻男子。 其中一个人很有礼貌地向她打招呼:“你好,小姐,我是钱警官。这是列车上的列车员罗宾。”说着他向费希小姐出示了自己的警徽和警官证。费希小姐看到警官证是爱丁堡警察局签发的。表面被塑封起来,上面的照片比本人更加年轻。 钱警官告诉费希小姐他正在火车上找一个年轻的苏格兰人,那个人有一头深色头发,左边脸上靠近耳朵的地方还有个深红色的胎记。钱警官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的脸上比划了一下:“看到谁长得像他吗?” 费希小姐摇摇头:“没有,他怎么啦”钱警官答道:“这是个杀人犯,我正押送他到苏格兰接受审讯。刚才他去上厕所,趁我不注意就溜了。现在火车的速度是每小时一百公里,他肯定不会跳下去的,一定躲在火车的什么地方。我已经让其他列车员从火车头部开始找。我想请你帮个忙,跟我一起从火车尾部开始搜查。可能有些地方需要你的帮助。” 费希小姐高兴地答应了,她知道火车到终点站还要 7 个小时,抓捕逃犯这种刺激的事能让枯燥的旅程变得有趣一些。 在前往车尾的路上,钱警官向费希小姐简单说明了逃犯的情况。犯人名叫安格斯,在爱丁堡杀了人,后来逃到欧洲大陆,不久前在法国被抓住。钱警官到英格兰来。是到多佛的海关引渡他,然后押往苏格兰受审。刚才上厕所的时候,他趁钱警官不注意,便消失了。费希小姐好奇地问:“你们押解犯人不是要戴手铐吗” 钱警官摇摇头:“我们上火车的时候,有人护送,那边有人接。只要车在开,罪犯就逃不了。所以只有上车或者下车的时候,才用手铐把我们铐在一起。” 三个人从车尾开始,查看了半列火车,可是毫无线索,有列车员跑来告诉他们,火车上有四名乘客见过一个脸上有胎记的人,但是都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儿。然后他们一起走到罪犯逃走的地方。座位附近的几个乘客认出了钱警官,其中一个中年妇女说,道:“我认识你,和你在一起的还有个有深红色胎记的小伙子。” 钱警官解释道:“他是个犯人,我要押送他到苏格兰,他去上厕所,然后好像就消失了。你们见过他一个人离开吗”几位乘客都摇摇头。 “他可能已经跳车逃跑了。”费希小姐猜道。 “不会的,安格斯不是那种自寻死路的人,”钱警官否定了她的猜测,“他是个极端聪明的罪犯。我们动用了欧洲所有的监查系统,才发现了他的踪迹。” 费希小姐猜测着那个年轻罪犯的生活:“也许是因为他的那块胎记,使他受到周围人的排斥,他才走上了犯罪之路,”钱警官摆摆手:“我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很多人的残疾比他还要厉害。而且现在那些东西可以用激光治疗。”他一边说一边把外套的袖子往上拉了拉,这时费希小姐注意到他的右腕上有个小小的文身。刻着“taureau”。费希小姐想,作为警察应该把这样的文身去掉,不过她转念一想,这不是她该管的事情,在现在的年轻人中,这种事情并不罕见。 他们走到厕所那里,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人。” 钱警官冲着里面大声说道:“对不起,女士,我是警察,正在查找一个逃犯,你能开开门,让我身边的女士看看里面吗”门开了一道小缝,里面的人要求看一看警察的证件。钱警官朝着门缝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警官证,门开得大了一点,费希小姐朝里面望了望,除了一个女士,没有任何人。费希小姐回过头,朝着钱警官耸了耸肩。 这时,列车员手中的对讲机响了,他听了一会儿,然后告诉钱警官整列车的人都已经排查过了。只有一个戴着面罩的修女和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少年有可能遮住脸上的胎记,但经过检查他们都不是。 费希小姐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列车员:“这列火车有行李车厢吗” 列车员告诉她火车头后面的车厢里有邮件包,然后强调说:“可那个车厢是锁着的,没有人能进去。” “如果有紧急情况呢你应该有钥匙吧!” 列车员承认确实准备了钥匙。但不在自己身上,而是锁在小推车里,一般人也不允许进入这节车厢。 钱警官再次拿出了他的警徽和警官证,照片的一个角开始有点卷了。“有这个警徽,在调查案件时,我有权进入任何地方,包括那个邮包车厢。我不会碰你的邮包,我只是想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藏身,” 列车员只好问别的列车员要来了钥匙,带着费希小姐和钱警官穿过头等车厢,来到那扇锁着的门前。列车员打开金属门。车厢里放满了褐色的编织袋,每个袋子上都有粗体的“皇家邮政”字样,袋子顶端都封了口。虽然每个袋子都有一米来高,但恐怕连体格最小的成年人都不可能藏在里面,逃犯安格斯当然不在里面。 钱警官显然对这个结果有些失望,离开邮包车厢时,他问列车员下一站是什么地方,列车员告诉他火车早晨直达爱丁堡,中间不停靠车站。 钱警官有些着急了:“你们可以在纽卡斯尔停一下。” 列车员严肃地摇摇头:“除非是紧急情况,这可是爱丁堡特快。” “这就是紧急情况!”钱警官愤怒地嚷道,“我必须联系局里,让他们在轨道周围地区搜索,我觉得我的小伙子大概还是跳了车。” 列车员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他在列车高速行驶的时候跳了车,那你也不用担心他跑了。他肯定还躺在那儿等您呢。您可以用我们车上的电话联系警察局。” 钱警官拒绝了他的建议:“不,不可以,只要有个设备,任何人都可以窃听移动电话,包括车载电话。安格斯在犯罪圈子里有很多朋友,他们会帮助他的。我需要一条安全的地面路线,联系爱了堡和伦敦警察局。如果他跳了车,而且还没有死,我们就必须抢在他朋友们之前找到他。” 列车员想了一会儿,接通了对讲机,和列车长通话,说车上有个犯人逃跑了,可能是跳了车,押送犯人的钱警官要求在纽卡斯尔停车,要用最安全的电话线路向上司汇报,列车员一边听列车长说话,一边看了看表。接着他放下对讲机,转过头对钱警官说道:“警官先生,我们会在 34 分钟后经过纽卡斯尔,您做好下车准备,只能停几秒钟。” “那就够了,谢谢。”钱警官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一些,走到靠近门的座位上坐下。他朝着费希小姐耸耸肩膀:“我们尽力了,车上所有可能的地方都看过了,他旨定不在车上了。”费希小姐转过头,盯着外面漆黑的夜色问道:“你是在爱丁堡长大的吗” “是啊,不太离家的孩子。以前最远就去过伦敦,这次到多佛是离家最远的。看来我倒真应该呆在家里。”接着,钱警官沉默了。 列车在黑夜里疾驰,当靠近纽卡斯尔郊区时,车窗外才开始亮起来。列车慢了下来,准备在纽卡斯尔做短暂停留。 列车员走上来开门的时候,钱警官伸出手来与费希小姐握手:“我要下车了,谢谢你的帮助。” “钱警官……”费希小姐一边握住他的手,一边说道,“我还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不是到驾驶室去看看吧?”钱警官冲她笑着,“那里根本不可能。” “不是,还有个地方我一直没想到。”火车已经停了下来,列车员开始催促警官下车了。 钱警官问:“什么地方?” 费希小姐坚定地望着他:“就在这儿,就在我眼前,你就是安格斯,被扔下火车的是钱警官。” 这次,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并没有继续嘲笑她,而是惊慌失措起来,他一把把她从过道里推开,然后朝车门冲过去。列车员试图抓住他,结果只是让这个想逃跑的家伙摔了一跤,跌倒在站台上。站台上一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赶紧上来扶他。 “我是钱警官。”倒在站台上的人最后一次举起了警徽和有照片的警官证。 费希小姐这次不会放过他了,大声说道:“他在撒谎,他是个逃犯,叫安格斯。”她冲过去,一把夺过警官证,从上面撕下一张照片,下面还有一张完全不同的照片,那个人年纪要稍大一些,脸上有个胎记。工作人员的表情变得严厉起来,他紧紧抓住他刚刚扶起的那个人:“先生,你最好跟我来,冒充警察是很严重的行为,还有你,小姐。” 当他们到达纽卡斯尔的警察局时,已经是凌晨 3 点了,负责询问的警察向费希小姐了解当时的情况:“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个人的,费希小姐?” “哦,他把证件给别人看,我发现照片一个角开始卷起来,可是证件是塑封的,你明白了吗?照片应该在塑胶层的里面,而不是在外面。我想他是趁着周围的入睡着的时候,在厕所打晕了钱警官,偷了他的警徽和警官证,然后把警察丟下了火车,再把随身携带的多余的护照照片裁剪到合适大小,粘贴在警官证上。”“用什么粘贴呢?”“随便什么黏的东西都可以,比如太妃糖。他拿到证件后只有一个问题要解决,就是必须让火车在到达爱丁堡之前停下来,因为警察在爱丁堡车站等着他,肯定能认出他来。”警察点了点头,继续问:“可是为什么会找到你呢?” “或许,他认为我这样的年轻女人更容易同情一个失意的警察吧。首先,他让我相信他的身份,然后把钱警官的胎记说成是犯人安格斯的主要特征。然后带着我和列车员一起在车上找了一个小时,这样就很容易让人相信他的确丢了罪犯,也就有借口要求停车下去求助了。” “这些都是从一张卷了角的照片看出来的?”警察好奇地问。 “还有一件事情,”费希小姐笑了笑,“我看到他的右手有个文身,是’taureau’,这是法语,可是他说最远只去过多佛。安格斯刚从法国来,这个词在法语的意思是‘公牛’,我刚巧懂一点法语……” “公牛?” 费希小姐点点头:“他的名字叫安格斯,就是‘安格斯牛’的安格斯。我猜他在法国做了这个文身,大概是想获得法国女人的好感,可他却逃不过英国女人的眼睛。”说着,她又笑了起来。 #每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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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月23日
快到家时,我没像往常那样转向回家的方向,而是继续向前走。我要去另一个地方。路上,我遇到曾经被我在班里宣布过讨厌的那个男孩。他略带恐惧地看着我。为了向他表示我对他已不再怀有恶意,我微笑着对他说: “你好。” 他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小心地看着我。我停下脚步,说出了我应该告诉他的话: “我并不讨厌你。” “你说什么呢。” “我只想把这句话告诉你,请你不要生我的气,把它作为美好的回忆保存起来吧。” “你真怪。” “喜欢我吧,因为我也喜欢你。” 丢下被我吓呆了的他,我继续向前走去。他突然叫住了我:“你,要到哪儿去?” 我转身冲他微微一笑,接着又往前走。后边传来他的喊声:“喂,那边是墓地!” 太阳快要落山了,黑暗已悄悄来到脚分,渐渐吞噬掉了我的影子。我感到自己的双颊仿佛被空气染成了淡紫色,心情十分愉快。最近,风总是像画笔似的在我身上抹来抹去。 我来到墓地的入口处。看见附近还有几位带着狗散步的人,心里顿时轻松了几分。一些看上去已经很旧的木制十字架排列在墓地里。值得庆幸的是,里面没有一座日本式的坟墓,我可以不必为幽灵的出现而担惊受怕了。因为在陌生的墓地里是没有什么可避讳的。我纯粹是作为死者安眠的场所选择这个墓地的。 我先在一座墓前跪下,然后双手合十,作出祈祷的姿势。虽然不知该祈祷些什么,我只是向死者表达了敬意。 过了一会儿,我从书包里取出石头,摆到十字架前。我时而摸摸石头,时而抬头看看比我还高的十字架,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我感到,石头和坟墓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亲切。这里躺着许多死了的人们,早晚我也要加入他们的行列。想着想着,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不由地向四周望了望。空气像往常一样飘荡着,毫无空隙地覆盖着我的身体。但它并不像在家时那样令我喘不过气来。我坐在地上眼皮不眨地盯着天空,我被温暖而亲切的东西包围着,置身于这不知来自何方的快乐之中。我不必担心,也不必害怕,更不必悲伤,除了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我的存在之外,一切都消失了… “小姑娘,快回家吧。不然,妈妈会担心的。” 突然,我被这声音从沉思中唤醒。只见一位牵着狗散步的老人不放心地看着我说: “真让人感动。你是在给谁上坟吧?” “啊,是。” “这是谁的墓?” 我总不能说是自己的墓吧。 我暖昧地笑了笑,收拾起眼前的石头,把它们再次放回书包。然后,我向老人道了别,小跑着离开墓地回家了。 我终于下了决心。我是在十分轻松的心情中下的决心。我为自己心境的变化而高兴。推开家门,晚饭的热气立刻挡住了我的视线。 “怎么回来这么晚,在路上玩儿可不行啊。”母亲漫不经心地说。 “妈妈,你听着。我,我被奇洛咬了。” “啊,是么。” “什么‘是么’,不过,我不要紧。” “什么不要紧?快把爸爸的啤酒拿出来。” “我不怕狂犬病了。” “当然不用怕了,那是家狗。” “什么?” 我像听了什么无法相信的事情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母亲。 “家狗就不得狂犬病了吗?” “当然啦,已经打过预防针了。” 顿时天旋地转,我几乎昏倒。此前的一切努力都变得毫无意义。我是为了告诉母亲对于晚年没有特别重视的必要才这么一口气地从墓地跑回来的。我感到全身的力气一下子消失了。 #每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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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月21日
# 经历过晚年的孩子 *山田咏美* 我曾经历过晚年。虽然这种说法听起来很奇怪,但每当想到究竟应该怎样形容那几个月时,我还是觉得只有“晚年”这个词最合适。 事情发生在我随父母到姨妈家去玩的那个暑假。当时我只有 10 岁,那年夏天,天气闷热,我觉得很无聊。无聊,总是让我学到不少东西。我要么把凉茶倒进玻璃杯,加上冰块,观察杯子外面的水珠怎样越变越大,最后流向下边;要么为难挨的酷暑而悲伤。每天都是这样消磨着时间。姨妈家的四周全是树林,我常在里边转悠,尤其喜欢去触摸那些还带着粉的嫩蘑菇和小河边成群的蜻蜒。母亲和她好久没见面的姐姐像是有说不完的话,根本顾不上我;父亲则只顾跟姨夫下围棋,看也不看我一眼。妹妹又跟表妹一起玩着小孩子的游戏,只有我一个人被晾在一边。我尽情地享受着被众人抛弃的心情。我有时倒喜欢这样,就是说,我是个有点怪的孩子。 当我想感受一下生物的气息时,我就朝他们家养的那条叫奇洛的狗走去。可来到它身边后,我却并不跟狗玩耍,只是在一旁看着它怎么摇尾,怎么被拴在大门口毫无意义地来回走动。它好像知道我不是那种喜欢狗的人,所以也从不往我跟前凑。 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朝它走去。它正专心致志地吃着我们中午剩的咖哩米饭,对我根本不屑一顾。看它这副样子,不知怎的我对它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怜悯之情。对于它不得不吃咖哩米饭的处境,我深感同情。 “奇洛”。 我喊了一声,可它却像没听见似的仍旧大声地咀嚼着食物。我穿着拖鞋走到大门口,接近了正在吃食的奇洛,可它还是没有注意到我。“奇洛。”我又叫了它一声。可是,它依然不肯抬头。我在它身旁蹲下,用手抚摩起它的头来。突然,它停止了吃食,抬起头来。它的视线遇到了我充满怜爱的目光。瞬间,彼此沉默了。我对它微笑着。我觉得它好像是要回报我似的也露出了一点笑容,就在那一瞬间,我的手被它咬住了。我大吃一惊,一屁股坐在地上,慌乱中总算把手从它嘴里抽了出来。 我摇晃着站起来,捂着被狗咬伤的手回到家里。战战兢兢地朝被咬的地方看去,只见手掌上有两处伤,还流着血。我咬着嘴唇,抬头瞧了瞧院子里的奇洛。它早已把咖哩饭吃得精光,正心满意足地打着哈欠。我感到伤口开始疼了起来。我含着泪,继续看着奇洛。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我对它却恨不起来。我下定决心,就算是为了奇洛我也不能把被咬的事说出来。我怕它因此在这个家里更没有地位。 我洗净伤口,在其他人面前装出一副什么事都未曾发生的样子。没人知道被奇洛咬过后我心理上所承受的痛苦。直到那天晚饭前,大家都以为我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 母亲跟姨妈做晚饭时,我总是和妹妹们一起看电视上连续播的动画片。片中讲述的是一位少年忍者一边同相遇的敌人搏斗,一边四处寻找某位重要人物的故事。我们每天晚饭前都要看。 那天,正好演到少年忍者被狗咬了。我大吃一惊,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视。半年之内,他身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突然有一天,他的行动出现了异常。他一会儿把整个脸都浸到河里大口大口地喝水,一会儿四肢着地到处乱爬,忽而发冷,忽而发热,他终于疯了。片中的解说员平静地述说着他的症状。他死于经过 6 个月潜伏期后发病的狂犬病。 “被狗咬了,会得狂犬病的。”妹妹喊道。我感到自己脸上的血刷的一下降了下来。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把被奇洛咬伤的手藏到了桌子下面。 “妈妈,被狗咬了,会得狂犬病死掉的。”妹妹又对着正在厨房忙着的母亲大喊。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拽住妹妹的头发,吼道: “烦死人了!” 妹妹哭了起来。其实,真正想痛哭一场的是我。母亲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怎么啦?” “姐姐拽我头发。” “你干吗要拽她?还是姐姐呢。” 我再也忍耐不住了,泪水夺眶而出。母亲和妹妹吃惊地看着我,因为我平时很少在人前流泪。 “你有什么好哭的。”母亲赶忙又来安慰我。可是,已经控制不住了,我一声不出地任凭泪水清清而下。这不是一个孩子应有的哭泣,是人真正伤心时才会有的那种泪如雨下的哭泣。实际上,从那一刻起我已经不再是孩子了。因为晚年已经来临。 打那以后,我完全变了。作为一个离死只有 6 个月时间的人来说,我必须考虑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总是独自一人为此苦恼着。即便是这种时候,每当想到死亡正在逼近,我就不由地冒出一身冷汗来。过不了多久,发疯的先兆就该出现了。想到这儿,我更加坐立不安了。与此同时,我也试图说服自己,奇洛绝不会把狂犬病传给我的。然而,只要一想起那条在炎热的夏天吃咖哩饭的狗来,我还是觉得狂犬病毒已经潜伏在我的身体里了。 “妈妈,我要是死了,你会怎样?”我时常拿这个问题去问母亲。这令她十分不安:“不能动不动地就提死,那会弄假成真的。以后千万别再说这种傻话啦。” 对于母亲的话,我无法认同。她什么都不知道,我觉得母亲很可怜。 于是,我又去问妹妹:“喂,要是姐姐死了,你会怎样?” “那去年过生日时爸爸送你的毛毛熊就是我的了。” 我伤心地回到自己房间,一个人哭了起来。我很孤独。 接下来,我又去问父亲:“爸爸,要是我死了,你会伤心吗?”父亲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已经思考起生死的问题了?啊,不愧是爸爸的女儿,这么小就思考哲学问题,啊哈哈,佩服,佩服。” 哪里顾得上什么哲学。我正走向死亡。没准儿我已经得了狂犬病。这种不安,在考虑死期临近的过程中逐渐转换成自己就是狂犬病患者的确信。我将在 6 个月后死去——这件事占据了我整个大脑。 我在忧郁的心情中体会者季节的变迁。自从意识到死亡后,原先在我身边流动着的那些不具形体的东西,比如季节呀时间呀等等,突然开始出现了形状。它们带着颜色,有自己的意志,正在向我走来。而且,我还知道周围的人们,主要是家里人在我周围形成的感情马赛克已像积木似的越难越多。在他们对我的感情里没有丝毫的空隙。当我暂时把母亲对我的关怀从空气中排除时,那个空白立刻又被父亲和妹妹的情感填补上。我头一次知道,在家人之间的爱中真空状态是不存在的,我周围充满了别人对我的浓厚的爱。并且,我还意识到,幸福的人对此是毫无感觉的,正因如此,才能幸福。幸福,本来就存在于不自觉之中。看着父亲、母亲和妹妹,我对此深有感触。在他们中间,只有我一个人承受着不安。恐怕世上没有比知道自己被爱包围着的孩子更不幸的人了吧。我把眼睛里的泪腺束起,竭尽全力地要把眼泪从日常生活中排除。因为只要我一流泪,就会引起他们更大的关心,我还发现由他们所组成的周围空气的平衡竟掌握在我的手中。我由衷地希望自己的死不会给他们带来过大的打击。岁月自然地流逝,只有我一个人不知不觉地从他们中间脱离,而且他们幸福得谁也没有注意到我的消失。这,就是我所希望的。 我想,当务之急是要把发狂的时间推迟。可是,我又不信宗教,该怎么办呢?没等我想出好办法,秋天来了,我开始来往在通往学校的路上。 秋天,不知从何时起已散发出特有的气息。橘黄色的柔软的阳光不仅刺激着我的眼睛,也刺激着我的鼻子,令我激动不已。踩着落叶,我在心中喊道:我知道,知道有你在我身边,我真的知道。我这样对秋天说,就像安慰不听话的爱人一样,既温柔又热烈。虽然那时我连“爱情”这个词的意思都不明白,但我却以那种方式爱着秋天。 我在学校还吃惊地注意到一件事。那以前,我在教室里虽说有点怪,但由于知道的事情多,所以是班上的小大人。我为此而感到高兴,因为只有率先取得这种地位的我在班里可以明白地表示出自己对人的好恶。也就是说,我早已从其他孩子必须忍受的看人脸色的痛苦中解放出来了。 我知道,在那之前自己曾给不少孩子洗过脑。我讨厌他!一发现不喜欢的孩子,我就大声地宣布出来。之后,肯定会有几个孩子因为我的话而毫无理由地恨起那个被我点了名的孩子来。对此,我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因为我自己从不干那种直接欺负人的蠢事。有好几个孩子就这样在教室里失去了地位。进入晚年后,我开始对那些孩子有了负罪感。我醒悟到自己的所为有多么残酷,并为此而深感不安。我开始明白,我使其他孩子采取排斥他们的行动是出于恐惧。 在那些日子里,我忙着向秋天的阳光诉说我的爱,为那些孩子的事而深感不安,为自己而羞愧,在死和发狂的恐惧中颤栗,体会着亲人的爱,经历着我从未经历过的一切。我的心十分忙碌。 一向闲散惯了的我因此被搞得晕头转向。也许是为了使自己安静下来吧,我常常在放学后的教室里走来走去。在图书室,我不办手续就把书装进书包。不仅偷书,我还搞恶作剧。我擅自打开音乐教室的钢琴盖,用画笔给白键涂上颜色。我还在男厕所里试着找到站着小便的新方法,结果只是弄脏了自己。有一阵子,我专做那些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不过,没有持续多久,因为第二天早晨那些原因不明的惨事总会被老师在班上提出来。我心里自然是充满了愧疚。可是,我又没有办法不这样做。因为我已经到了晚年,跟常人不一样。 一天傍晚,我决定最后再干一次。我悄悄溜进了理科准备室,那里放着上课时用的各种石头。装着石灰岩、凝灰岩、云母,甚至还有水晶的箱子被随便地放在架子上。 石灰岩上留着远古时期各种生物的印记,一层接着一层。它们带着这些印记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此时毫不起眼地躺在我的手心里。 云母在夕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轻轻地剥下一片。我把那块看着很小却负载着历史的石头紧紧地握在手中。它太可爱了。突然,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我要拥抱它们,让它们高兴。 我还取出其他各种各样的石头,依次把它们在地上摆好。其中,有岩浆的碎块,还有不知其名却十分显眼的带着银粉的石头。尤其是水晶;那冰糖般有棱有角的高贵形状更是令我兴奋不已;差点没被我放进嘴里。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进书包,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理科准备室。 回家的路上,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心。与其说决心,不如说是很自然地做出的决定。
# 故乡的食物 *汪曾祺*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鞴[革旁换米旁]”。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微雪注:* - 蓍(shī)草:多年生草本植物,古时常用于占卜,也称为锯齿草。 #每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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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月18日
在亲密时刻,身体反应诚实无比,无法伪装。 快感涌来,我会紧咬下唇,怕低吟溜出。手指按唇边,微微颤抖;牙齿咬指尖,克制声音。 高潮将至时候,会失控。手抓床单、枕头,或他的背,指尖触碰肌肤。腿紧夹缠绕着他 最后紧紧抱住他 🔞两性高质量内容
发布 4月18日
一个大厂的边缘人写了一本被裁员指南 | 原文
# 表情 *马里奥·贝内德蒂* 米尔顿·埃斯东瓦曾是个神童。七岁就能弹奏勃拉姆斯的五号作品第三奏鸣曲;十一岁时,他在欧美国家的大都会举办的一系列音乐会上受到批评界和观众的一致欢迎。 然而,当他年满二十岁时,人们却在这位年轻的钢琴家身上看到一种明显变化。他开始过分地注重虚夸的动作、面部的做态、皱眉头、陶醉的眼睛和其他种种类似的效果。他把这一切叫做“他的表情”。 渐渐地,埃斯东瓦练就了一套独到的“表情”。演奏《忧伤》用一种表情,演奏《花园里的小女孩》用另一种表情,演奏《波洛涅兹舞曲》用第三种表情。在每场音乐会之前,他都要对着镜子练习,但是疯狂地崇拜他的听众却认为他的表情非常自然,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喝彩和跺脚声。 第一个令人不安的征兆是在星期六的一次朗诵会上出现的。观众注意到某种奇怪的东西。在他们的掌声中包含着些许惊愕。实际上,埃斯东瓦是用《土耳其进行曲》的表情演奏《沉没的大教堂》的。 但是六个月以后灾难降临了,医生们称之为空白遗忘症。空白的内容是指乐谱。在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米尔顿·埃斯东瓦永远忘记了他的长长的节目单上的一切小夜曲、序曲和奏鸣曲。 令人惊讶的,真正令人惊讶的是,他一点儿也没有忘记他每次演奏时所采用的虚夸而做作的表情。他永远不能再举办一场钢琴音乐会,但是有一点能够使他感到安慰:即使今天,在礼拜六的夜晚,最忠实的朋友们仍然聚在他家里欣赏他的“表情”的无声的独奏音乐会。 #每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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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月16日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